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头条热点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今年村要分3次钱!农村人有福了……

    信息发布者:zyl216419
    2018-10-07 11:30:03   转载

    一、土地的钱



    1.征地补偿标准大幅提高

   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,越来越多土地被征用。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。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,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,每亩30倍是3万元。被征收后建成楼房,一平米可能就卖几千元!差距很大。

    但征地政策改革后,试点区征地补偿标准将不受“30倍”限制,而是按照土地用途和区位、经济发展水平、人均收入等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。


    这意味着什么呢?

    ①有地者可以获得更多红利:通过自征自用、留地安置、入股分红等多种方式可以分享到更多土地的增值收益。


    ②符合条件的被征地者会纳入养老、医疗等城镇社保体系。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留地、留物业等多种方式,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。


    ③投资者的土地被征用,也将获得比以前更多收益!


    2.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

    关于土地入市,在去年年底的相关政策中就有提过。而根据农业有门道预测,这一试点很可能在2018-2019年启动。


    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入市、同权同价,到底有什么好处呢?

    ①直接的财产性收入:有地者可以利用出让、租赁、入股等多种方式,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!


    ②发挥土地最大价值,为经营主体大开红利:城郊地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升值,将会带动农民承包土地的升值,要发挥土地的更大价值,农民可以利用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,发展规模化种植,降低投入成本,并提高整体收益,使农业的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保障。


    ③土地信贷放开:土地入市后,信贷有了保障,进一步促进了土地贷款的放开。对经营者来说,打开了资金渠道。


    3.宅基地可以卖出好价钱

    现行法律规定,一般农用地转为建筑用地的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政府批准。宅基地制度改革后,在试点区域,明确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,下放至乡(镇)人民政府审批,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,下放至县级人民政府审批。


    宅基地退出实行自愿有偿,转让仅限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,防止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。


    二、养老的钱




    虽然养老并不算上是补贴,但是养老是大家都关心的,尤其是农村的养老,自从2009年我国启动新农保试点,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,2014年提高了15元,增至70元。


    而从2017年2月17日全国社会保险会议结束后,全国多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方案陆续公布,其中,涨幅及具体实施时间各地不一。预计2018年,这部分钱还会涨。


    三、扶持的钱




    2015年12月,财政部发布《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》,提出2016年在原有浙江、宁夏两个试点省份的基础上,新增河北、辽宁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山东、河南、广东、广西、贵州、云南11个省份共13个省份开展试点。中央给大头,省里给小头,一起凑笔钱支援农村发展。


    就说云南吧,中央财政2016、2017年共补助云南省6亿元,专项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,云南省自己筹措4亿元资金,一共10个亿,在全省选了300个行政村,每个村给30-500万元。


    这钱怎么花?

    中央要求这笔钱主要用于对鼓励土地流转、零散土地整治、发展为农服务、物业经营等进行补助。实际上来看,这笔钱主要这样花:


    ①村里没有合作社的,村里组织牵头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、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合作社等,“合作社+农户”模式发展当地优势农业产业,在土地流转、农业服务、产品销售等方面给补助


    ②村里有合作社的,村集体加入合作社,农民以土地入股,给合作社补贴,壮大合作社发展,从而带动农民增收,也带动村集体增收


    ③将农村资源打包,对外招商引资,吸引企业和民间资本在农村发展农业产业,采取企业+合作社+农户、合作社+农户等方式带动农业产业发展,带领农民致富


    提醒一点:农村的合作社可以发展乡村旅游、特色农业、物业经营、农产品加工等,只要能挣钱,能带动农民和村集体增加收入,就能获得支持。

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